活動紀錄
頒獎典禮照片
一、活動主旨:為提供六龜區和桃源區小學生一個音樂和創意的平台,並鼓勵小學生以其小小年紀,透過表演比賽舞台,展現歌唱才藝,發掘更多擁有優質歌藝的小歌星。
二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王源林文化藝術基金會
三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六龜區六龜國小、荖濃小學、新威國小、新發國小、
龍興國小、寶來國小、高雄市桃源區建山國小、桃源國小、樟山國小、興中國小、寶山國小。
四、參加對象:凡就讀六龜區、桃源區之國小在籍學生,皆可報名參加。
五、比賽組別:個人組、團體組(2人以上。不分年級)。
1、比賽分初賽、複賽及總決賽參種,取得複賽資格方可參加總決賽。
(一)初賽日期:
由六龜區和桃源區十一個協辦國小,各自遴選出個人組2至3名、
團體組2至3組,參加複賽;各校統一彙整參加複賽報名表資料後,
於106年9月30日前,寄比賽專用信箱hyicarry@gmail.com。
報名洽詢專線0932-727013李小姐。
(二)複賽日期:
六龜區、桃源區分別進行複賽,每區各遴選出個人組4至6位、
團體組4至6組優勝小歌星進入總決賽。
(1)106年10月21日(六龜區)下午2點開始。
六龜區複賽地點:茂林國家風景區十八羅漢山服務區。
六龜區複賽學校:六龜國小、新威國小、新發國小、龍興國小、寶山國小。
(2)106年10月28日(桃源區)下午2點開始。
桃源區複賽地點:寶來遊客中心前老樹廣場。
桃源區複賽學校:荖濃小學、寶來國小、建山國小、桃源國小、樟山國小、興中國小。
(三)總決賽日期:106年11月18(星期六)下午1點30分開始。總決賽地點:寶來遊客中心前老樹廣場。
2、進入複賽參賽者須準備兩首歌,一首為複賽,另一首為進入總決賽時需演唱之歌曲。參賽者須自備比賽歌曲伴唱帶或光碟或自彈自唱。
3、比賽抽籤:比賽前1小時抽籤決定比賽順序,若無法到場者,可請親友代抽,或由工作人員抽出。
六、評分標準:
音準節拍30%、音質音色30%、感情技巧20%、造型台風20%。
七、獎勵辦法:
1.複賽獎勵:凡取得複賽資格之小歌星,於複賽報到時,個人組每位將可獲得獎勵金$1,000元、團體組每組將可獲得獎勵金$2,000元。
2.凡取得總決賽資格之小歌星,於總決賽報到時,個人組每位將可獲得獎勵金$2,000元、團體組每組將可獲得獎勵金$4,000元。
3.個人組暨團體組各組總決賽獎勵獎項如下:
第一名:獎金10,0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二名:獎金8,0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三名:獎金6,000元、獎盃乙座
第四名:獎金5,000元、獎盃乙座
第五名:獎金4,000元、獎盃乙座
最佳造型獎:獎金3,000元、獎盃乙座
八、注意事項:
1.需繳交報名表才算完成進入複賽報名手續。主辦單位收到團體報名表後,會在3個工作天內做電話聯繫,若未接獲電話聯繫,請特別注意是否報名成功。
2.繳交報名表後,即無法再修改參賽歌曲。
3.參賽者須於比賽前30分鐘內到達比賽地點完成報到手續,並繳交演唱伴唱帶或光碟。
4.參賽用音樂,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之音樂,若有違反著作權之相關規定者,其法律責任由該參賽人自行承擔。
5.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意授權主辦單位拍攝全程比賽實況,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。
6.參賽者應服從主辦單位評判,如有意見或抗議,得由參賽者以書面方式向主辦單位提出,抗議事項以比賽規則及參賽人員資格為限,並於成績公佈後10分鐘內提出,逾時不予以受理。
7.主辦單位視需要,有權更動比賽流程,參賽者不得有所異議。
九、周邊活動:在地農特產品推廣